数据资源: 中文期刊论文

破坏森林 法律不容



编号 zgly0001245208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破坏森林 法律不容

作者 郑万生  周昌荣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2年01期

年份 2002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滥伐林木罪  江华瑶族自治县  村委会  木材商  采伐强度  砍伐工  法律责任  公安分局  采伐方式  劳工补偿 

文摘内容 最近,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破获一起特大滥伐林木案。滥伐林木的包工头蒋芳芝和非法收购滥伐林木的商贩何太仁、陈庭谊已被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00年5月,该县桥头铺镇罗坪村村委会为解决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到县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了438立方米杉木砍伐指标。采伐证规定:采伐方式为择伐,采伐强度39.7%。6月18日,罗坪村委会就采伐承包事宜对外招标。本村村民蒋芳芝以每立方米58元的砍伐工资中标,当即与罗坪村委会签订了杉木采伐合同。随后,蒋芳芝组织23名民工进山砍伐,并按村委会干部授意的“多砍些,好卖些”的观点,进行了3个月的作业,直到杉树堆积成“山”时才停止砍伐。2000年9月,道县木材商

相关图谱

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