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95751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买卖野生动物作宠物应严惩
作者 曾志杨
母体文献 绿色视野
年卷期 2015(1)
页码 69
年份 2015
关键词 林业主管部门 国家保护动物 通讯软件 驯养繁殖 重点保护动物 销售信息 野生保护动物 二级保护动物 十二条 浣熊科
文摘内容 我这小熊猫、猩猩、老虎、石猴……都是顶级宠物。近日,一则号称顶级宠物销售的广告信息在一款通讯软件上出现。销售信息中提到的小熊猫是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的二级保护动物,在法律中被禁止作为商品私下交易。记者暗访发现,在几款流行的通讯软件上,小熊猫交易的信息频频出现,其价格被卖至3万到16万元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法律对国家保护动物合法的流通途径要求很高,买卖双方都必须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驯养繁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