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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荒漠化潜在发生范围的修订



编号 zgly0000548774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中国荒漠化潜在发生范围的修订

作者 吴波  苏志珠  陈仲新 

作者单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  国家林业局林木培育重点实验室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母体文献 中国沙漠 

年卷期 2007,27(6)

页码 911-917

年份 2007 

分类号 X144 

关键词 荒漠化  湿润指数  干燥度  可能蒸散量  荒漠化潜在发生范围 

文摘内容 为了客观反映中国荒漠化发生区域,按照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的定义,利用1950—1990年间全国671个气象站的长时间序列气象数据,分别采用Thornthwaite和Penman计算可能蒸散量的方法计算了湿润指数的分布,然后根据中国气候区划和中国植被区划以及中国荒漠化发生的特点等对计算结果进行了调整,对中国荒漠化潜在发生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了荒漠化各气候类型区的地理涵义。研究结果表明:①《公约》定义的荒漠化潜在发生范围及各气候类型区的划分标准不完全适用于中国。②中国的荒漠化发生在极干旱区、干旱区、半干旱区和亚湿润干旱区。极干旱区对应极旱荒漠,干旱区对应典型荒漠、草原化荒漠以及荒漠草原,半干旱区对应典型草原,亚湿润干旱区对应草甸草原中偏干旱的部分。③修订后中国荒漠化潜在发生范围总面积约4524089.1km^2,约占国土总面积的47.1%,其中亚湿润干旱区、半干旱区、干旱区和极干旱区分别占12.6%、28.8%、34.4%和24.2%。荒漠化潜在发生范围修订后比修订前增加1207056.9 km^2,其中亚湿润干旱区面积减少,半干旱区、干旱区和极干旱区面积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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