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5245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税制改革后企业产品的订价决策
作者
洪锋
作者单位
安徽省歙县木材公司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5年01期
年份
1995
分类号
F272
关键词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税制改革
企业产品
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
进项税额抵扣
订价
销售价格
按增值额纳税
杉木
文摘内容
税制改革后,企业以什么样的价格售出产品,这在采用价内税,产品价格由国家划定标准的情况下是不难解决的。实行增值税后,采用价外税,使用专用发票,有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企业在订价时,则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考虑:一、一般纳税人的销售价格与小规模纳税人含税价格一致。在一般纳税人可扣除进项税额时,企业就可以从纳税方面有较大的优势,达到按增值额纳税的效果,但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就有纳税方面的更大负担,在含税价格一致的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其产品必然难以销售。二、小规模纳税人即使某些地区可由当地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但纳税方仍不能取得优势,难以与一般纳税人竞争。现举例如下:假如:某森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