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36895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一案引起两次行政诉讼的思考
作者单位
辽宁大石桥市动物防疫监督所!115100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2001年05期
年份
2001
分类号
D922.4
关键词
动物防疫监督所
行政诉讼
大石桥市
食品站
病猪肉
被上诉人
市人民法院
动物防疫法
行政处罚
辽宁大石桥
文摘内容
1999年7月24日,辽宁省大石桥市苇子峪镇食品站经营病猪肉,被大石桥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查处。于1999年8月2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该站负责人王×不服,向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一审判决动物防疫监督所败诉。大石桥动物防疫监督所于2000年1月4日依法向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00年4月12日,终审法院依法判决大石桥市动物防疫监督所胜诉。现将本案的查处及行政诉讼经过介绍如下:1案情简介1999年7月24日,大石桥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接到本市苇子峪镇群众举报电话:“苇子峪镇食品站王×出售病猪肉”,市监督所立即派陈××、毕××二名监督员前去调查。在食品站王×肉摊前,当场收缴出售剩余的 15 kg病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