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48984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连载之二)
母体文献 湖北植保
年卷期 2007,(1)
页码 42-42
年份 2007
分类号 F323.5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法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生产记录 农业投入 安全间隔期 动物疫病
文摘内容
(二)动物疫病、植物病虫革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国家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第二十五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 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