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849055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因采矿引发环境损害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作者 严银辉
作者单位 湖南玉宇律师事务所
母体文献 国土资源导刊
年卷期 2014(2)
页码 77-79
年份 2014
关键词 举证责任 环境损害 特殊侵权行为 一审法院 地质灾害 提起诉讼 侵权责任法 采煤活动 职务侵权行为 村境
文摘内容 A县C煤矿位于A县B村境内,A县B村32户村民均居住在C煤矿附近。在开采过程中,32户村民的田土及水资源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2012年年初,A县B村发生了严重的地质灾害。A县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4月17日作出《关于A县B村地质灾害初步调查报告》,该报告初步调查意见为:虽然A县C煤矿的深部开拓区域离地质灾害发生地段有一段距离,但C煤矿的采煤活动对灾害的发生起诱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