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849055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因采矿引发环境损害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作者
严银辉
作者单位
湖南玉宇律师事务所
母体文献
国土资源导刊
年卷期
2014(2)
页码
77-79
年份
2014
关键词
举证责任
环境损害
特殊侵权行为
一审法院
地质灾害
提起诉讼
侵权责任法
采煤活动
职务侵权行为
村境
文摘内容
A县C煤矿位于A县B村境内,A县B村32户村民均居住在C煤矿附近。在开采过程中,32户村民的田土及水资源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2012年年初,A县B村发生了严重的地质灾害。A县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4月17日作出《关于A县B村地质灾害初步调查报告》,该报告初步调查意见为:虽然A县C煤矿的深部开拓区域离地质灾害发生地段有一段距离,但C煤矿的采煤活动对灾害的发生起诱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