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17250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递延资产”应从“资产”中划分出来
作者 刘永林
作者单位 河北省孟滦林管局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2000年12期
年份 2000
分类号 F231.4
关键词 递延资产 会计期间 长期待摊费用 划分出 资产管理 权责发生制 国有林场 经济资源 固定资产大修理 经济活动分析
文摘内容 现行会计制度,将递延资产列入资产范畴,笔者以为不妥。虽然递延资产在称谓上也有“资产”二字,从字面看似乎属于“资产”的组成部分,但在实际上却与“资产”有着截然不同的内涵。在核算和管理上应另做技术处理。首先,从概念上看《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资产的定义是: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能够给企业带来效益的经济资源。而递延资产则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它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会计期间分摊的费用。一般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采用待摊办法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待摊费用。在概念上,两者就有本质的区别。其次,从理论上分析递延资产也不具备资产定义中强调的“经济资源”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