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1705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辽宁省育林基金管理办法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2000年02期
年份
2000
分类号
F326.22
关键词
育林基金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辽宁省
征收管理
国有林场
木材销售
自然保护
林业生产
森林公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文摘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对外出售自产木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育林基金。第三条育林基金实行全省统一计划,分级管理,专款专用,不准挪用。第四条育林基金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使用管理,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育林基金的征收管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育林基金征收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木材包括:规格材、非规格材、等外材、杂木杆、大棍、小松原条、小农工具材、地方锯材和木制成品、半制成品、木片以及木炭、人造板、造纸、香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