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9363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接受捐赠资产会计处理存在的几个问题
作者单位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2005年11期
年份
2005
分类号
F275
关键词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
捐赠资产
资产价值
应交所得税
企业会计制度
固定资产清理
非货币性资产
会计处理
资本公积
纳税调整事项
文摘内容
国税发[2003]45号文件,对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调整的若干所得税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即自2003年1月1日起,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缴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纳确有困难,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税所得额。财政部就企业执行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并结合国税发[2003]45号文件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三)中”,要求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