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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资产会计处理存在的几个问题



编号 zgly000129363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接受捐赠资产会计处理存在的几个问题

作者 张晖蓉  方飞虎 

作者单位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2005年11期

年份 2005 

分类号 F275 

关键词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  捐赠资产  资产价值  应交所得税  企业会计制度  固定资产清理  非货币性资产  会计处理  资本公积  纳税调整事项 

文摘内容 国税发[2003]45号文件,对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调整的若干所得税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即自2003年1月1日起,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缴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纳确有困难,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税所得额。财政部就企业执行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并结合国税发[2003]45号文件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三)中”,要求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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