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9363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接受捐赠资产会计处理存在的几个问题
作者单位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2005年11期
年份 2005
分类号 F275
关键词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 捐赠资产 资产价值 应交所得税 企业会计制度 固定资产清理 非货币性资产 会计处理 资本公积 纳税调整事项
文摘内容 国税发[2003]45号文件,对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调整的若干所得税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即自2003年1月1日起,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缴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纳确有困难,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税所得额。财政部就企业执行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并结合国税发[2003]45号文件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三)中”,要求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