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16011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滥伐林木法不容
作者 罗基明
母体文献 广西林业
年卷期 2000年02期
年份 2000
分类号 D631
关键词 滥伐林木 林业局 凤凰山 教育整顿 南宁地区 执法检查 举报信 依法行政 森林公安 工作组
文摘内容 1998年的7月至11月,南宁地区国有凤凰山林场发生特大滥伐林木案件,滥伐林木2.59万立方米。去年曾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组和国家林业局的高度关注。经过地区公安局、检察局、法院几个月的艰苦奋战,该案终于告破。一纸举报信震惊地委行署领导1998年,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给国有南宁地区凤凰山林场木材采伐指标是21071立方米。然而,该场领导置林业法律和有关规定于不顾,超计划滥伐林木25921立方米。林场的干部职工气愤不已。1999年初,数十名在职和退休的干部职工联名上书举报。2月1日,行署分管林业的农正斌副专员接到举报信后,不仅在信上作了批示,还立即打电话给地区林业局领导,敦促他们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