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源: 中文期刊论文

如何规范执法证件的使用



编号 zgly0000367911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如何规范执法证件的使用

作者 高建邻 

作者单位 北京市森林公安局 

母体文献 森林公安 

年卷期 2005(3)

页码 15-15

年份 2005 

分类号 F812.2  D631.46 

关键词 证件  规范执法  行政处罚案件  国家林业局  森林公安  人民警察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权  执法工作  刑事案件  治安案件  公安机关  职权  资格  法人  授权  核发 

文摘内容 由于森林公安既有公安执法职权, 又有林业行政处罚执法职权, 因此在执法工作中, 森林公安民警可以使用两种执法证件, 即: 人民警察证件、林业行政执法证件。前者供人民警察办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时证明执法人资格使用, 而后者只适用于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这是因为国家林业局在《关于授权森林公安机关代行行政处罚权的决定》中明确规定, 森林公安执法民警在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时“必须持有国家林业局统一核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件”。

相关图谱

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