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源: 中文期刊论文

特大盗林团伙被法办



编号 zgly000116397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特大盗林团伙被法办

作者 程其平 

母体文献 安徽林业 

年卷期 1996年06期

年份 1996 

分类号 D631.4 

关键词 铜陵县  盗伐林木  团伙  集体林场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公安派出所  特大  有期徒刑  非法占有  团结协作 

文摘内容 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8月20日,依法判处特大盗林团伙主犯张红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犯梅杰、方开河、张贤忠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年、1年零8个月。至此,铜陵县自建国以来的一起最大盗林案的案犯,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主犯张红中,绰号“张大头”,25岁,系铜陵县朱材镇郎坑村人。1991年10月,张因盗伐林木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刑满后不但恶习未改,反而变本加厉,纠集他人猖狂盗林;经常无端殴打村干部和群众,先后有25人被其殴打致伤。从1994年4月至1995年8月底,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案犯梅杰、方开河、张贤忠等5人,组织雇佣村民2000人(次),先后在铜陵县朱村镇

相关图谱

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