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77915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过失引起山火 10人被治安拘留
作者 罗少铭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4年06期
年份 2004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治安拘留 更新造林 安化县 村民小组 镇平 山林流转 森林防火期 畲人 承包经营 包协议
文摘内容 日前,安化县公安局对违反林区野外用火规定,过失引起山火的坪口镇平山村松山组村民梁花姣、张威民、张建军、张人华、戴玉秀、张人谋、张人亮、刘桂芳、张人庆、刘淑凤10人裁决治安拘留。安化县坪口镇新坪村有一块集体山插花在该镇平山村松山组境内,山名叫“岩山湾”。因不便于管理,村委会决定将该山林承包经营,松山组认为以集体名义承包经营便于管理。2003年4月29日,村民张磊山不顾村民小组集体意见,私下以800元承包费抢先与新坪村村委达成承包协议,签订了《山林流转承包合同》,商定承包期30年。事后,松山组与张某多次协商,愿出高价,要求张退出承包,转给松山组集体承包。张某执意不许。松山组在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