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609380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如何确定承运人延迟交货的违约损失?
作者 朱杰
母体文献 航海
年卷期 2009(3)
页码 34-36
年份 2009
分类号 U652.61 S412
关键词 承运人 广西防城港 损失 违约 交货 延迟 运输协议 运输公司
文摘内容
[案情]
原告:H运输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
被告:S实业公司(以下简称S公司)
2007年1月6日,H公司与S公司通过传真方式签订运输协议,约定H公司承运S公司所有的1420吨钢坯由大连鲅鱼圈港至广西防城港;包干运费每吨人民币297元;H公司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如出现丢失及损坏,依照购货发票价格赔偿。双方未就钢坯运抵防城港的卸货时间达成一致,亦未在该协议中加以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