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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门超额完成太湖生态清淤任务



编号 zgly000088658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水利部门超额完成太湖生态清淤任务

母体文献 水资源保护 

年卷期 2014(6)

页码 39

年份 2014 

关键词 水利部门  内源污染  综合治理措施  总氮  总磷  水环境  磷的释放  监测点  厌氧环境  发生频次 

文摘内容 太湖生态清淤是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确定的综合治理措施之一,有利于削减内源污染,扼制湖泛生态危害,保障太湖地区供水安全。2008年江苏省政府决定把方案确定在2015年实施的湖体清淤任务提前至2008年,计划用5—6年时间完成清淤任务3 500万m3。江苏省水利部门加强协调组织,指导沿湖各市县区科学有序开展湖体生态清淤工程,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太湖生态清淤122 km2、3669万m3,超额完成了太湖生态清淤任务,生态清淤效益显著。一是清除了大量湖体内源污染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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