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3日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胡章翠主任在UPOV测试及分子技术会议上做了《中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状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促进农业、林业发展,1997年10月,中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4月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
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1997年国家林业局成立植物新品种保护领导小组及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1999年4月开始受理国内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国家林业局负责林木、竹、木质藤本、木本观赏植物(包括木本花卉)、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木本药材等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并相继建立了植物新品种测试、审批、复审、执法和代理机构,建成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
1.完善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制度
1999年8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9年4月至2013年1月分五批共发布了198个属种的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扩大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涵盖了主要造林树种和观赏植物,扩大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有效满足了育种者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需求。2008年,国家林业局发布了《国家林业局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2.林业植物新品种的申请量和授权量大幅增加
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育种单位和个人积极培育开发植物新品种。健全了林业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以各类国家科技项目为依托,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培育,围绕生物育种前沿技术,重点开展林木、花卉高效分子育种及转基因技术研究,培育一批高抗、优质、速生林木新品种,推动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植物新品种权。
稳步推进植物新品种权受理和审查工作,截至2012年底,已受理国内外植物新品种申请1084件,授予植物新品种权500件。授权量从1999年的6件迅速增加到2012年的169件。近五年(2008-2012),林业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594件和301件,比前五年(2003-2007)分别增长120%和100.67%。
(1)植物类别分析
林业授权植物新品种的植物类别以观赏植物为主。截至2012年底,林业授权植物新品种中观赏植物332件,占总量的67%,其次是林木101件(20%)。观赏植物中国内申请242件,占73%,林木均为国内申请。
(2)申请人国别分析
截至2012年底,国内申请人共获得410件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占总量的82%,授权品种以杨属和蔷薇属为主;国外有5个国家在中国获得了90件植物新品种权,占总量的18%,授权品种以大戟属和蔷薇属为主,授权量最多的是德国,共52件,其次是法国、荷兰、美国和比利时。
(3)属种分析
林业授权植物新品种以蔷薇属和杨属为主。截至2012年底,蔷薇属新品种129件,占总量的25.8%,杨属81件,占总量的16%。蔷薇属新品种中国内申请占49.6%,杨属均为国内申请。
(4)地域分析
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23个省(市)获得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授权量最多的是北京,共127件,占总量的31%,其次是云南、山东、浙江、河南和广东。排名前6省(市)的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之和占总量的77.8%,是林业植物新品种的主要研发地区。
北京市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主要属种是:杨属(61件)、蔷薇属(22件)、牡丹(19件)、梅(13件)。
云南省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主要属种是:蔷薇属(43件)、含笑属(10件)。
山东省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主要属种是:银杏(10件)、杏(7件)、白蜡树属(7件)、核桃属(6件)。
浙江省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主要属种是:杜鹃花属(22件)、木兰属(8件)。
河南省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主要属种是:卫矛属(6件)、蔷薇属(5件)、杨属(4件)。
广东省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主要属种是:大戟属(8件)、木兰属(7件)、桉属(6件)、山茶属(5件)。
(5)品种权人分析
林业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人以公司为主。截至2012年底,公司获得植物新品种权161件,占总量的32.2%,其次是科研院所115件(23%)和高等院校107件(21.4%)。
截至2012年底,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数量排名前5的品种权人分别是北京林业大学(74件)、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33件)、德国科德斯月季育种公司(21件)、昆明杨月季园艺有限责任公司(17件)和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16件)。
3. 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DUS测试体系不断完善
建立健全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强测试机构的条件能力建设,制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有效提高了审查测试能力。
(1)测试指南
组织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技术与方法研究,启动了69项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编制和已知品种数据库建设,完成了杏、槐属、蔷薇属、桉属、枸杞属等24项测试指南的编制,分别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发布。
(2)测试机构
加快建设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测试机构和保藏机构。国家林业局已建成了1个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3个分中心、2个分子测定实验室和5个专业测试站,初步形成了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体系。在测试机构和品种权单位收集保藏了一批重要的林业植物品种,为提升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3)能力建设
建成林业授权植物新品种数据库,开通“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网,编辑出版《中国林业植物授权新品种》图书,每年定期举办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测试技术培训班,培训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和测试技术人员。
4. 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为落实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国家林业局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重点开展 了“美人榆”、“全红杨”等新品种的维权执法工作,有效打击了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
各地林业部门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健全了植物新品种权的行政执法体系、加强了植物新品种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宣传培训工作,以形成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强大态势,共同营造有利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治环境。
多次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与执法方面的调研和专题培训,深入了解育种者和种苗单位存在的实际困难,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保护活动。建立了月季品种DNA基因图谱数据库,为执法取证提供技术支撑。
5.林业植物新品种的转化运用能力明显提高
建立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转化运用的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开展林业授权植物新品种应用情况调研,多次召开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应用交流研讨会、植物新品种职务育种座谈会,在会上发布和推介新的授权植物新品种,有效促进了林业植物新品种的推广应用。
桉树、杨树等新品种已成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的主要树种。板栗、核桃、枣等经济林新品种为维护国家粮油安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牡丹、月季等花卉新品种带动了花卉产业发展,美化了人民生活。
6.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合作交流成效显著
国家林业局认真履行《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先后承办了6次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会议,开展履约研究,参与UPOV理事会和技术工作组会议。完成了山茶属、丁香属和牡丹3项国际测试指南编制,承担核桃属国际测试指南编制工作。
与韩国、日本及东盟10国共同建立了东亚植物新品种保护论坛,参与东亚植物新品种保护论坛各项活动。与欧盟、荷兰、德国、日本、韩国等开展多边和双边合作交流与人员培训。与韩国就植物新品种保护达成了谅解备忘录。广泛参与中欧、中瑞、中日韩等多边和双边保护知识产权对话及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