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6月中旬以来,我省持续出现大暴雨,时间长、强度大、洪水量级高,灾情面积大、程度重,造成重大损失。全省林业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部分县(市、区)和林业单位损失严重,灾区房屋倒塌、林木被毁、路桥中断、厂房积水、苗圃被淹。灾情发生后,省林业厅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分赴受灾林区协调、指导,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林业灾后恢复生产。
措施及时得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林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家东厅长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厅各处室局站负责人;研究出台了《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灾后恢复林业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林综〔2010〕64号),有序指导全省林业系统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同时,派出由挂点厅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奔赴灾区协调、指导、帮助基层开展重建、恢复林业生产工作,慰问林业干部职工和受灾群众。为切实解决基层技术难题,又选调10多名林业专家分赴灾区指导救灾恢复生产工作,并组织林勘院、林规院专家奔赴林区,义务帮助勘察设计受毁的林区道路、桥梁、涵洞等。林勘院已经完成邵武通往武夷山保护区道路22公里(含桥梁两座)的林区路桥修复勘察设计和顺昌林业局办公楼后坡治理等的勘察设计的外业工作。
二、加大资金扶持。紧急筹措下拨灾后恢复生产资金2300万元。国家林业局也对我省加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已批复福建项目列入投资计划并倾斜,涉及投资8000多万元。为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省林业厅调整所有森林抚育、造林补助、油茶项目向灾区倾斜。
三、迅速开展苗木抢救。各地及时对受灾苗圃、苗木基地及时进行清沟排水,清理受损苗木,并开展幼苗移植,喷洒消毒药液,防止病虫害发生;对损坏的育苗大棚及时进行修棚盖膜,修剪受害苗木枝条,喷施叶面肥,尽快恢复长势;对受灾苗木加强管护,及时排水、通气,防止受淹苗木浸根、死根,对受灾倾倒的树木及时扶正、培土、固株,加速受灾林木的恢复,目前,全省受灾苗木花卉已基本清理完毕。另外,省林业厅还加强种子调拨,开展容器育苗,省种苗站及时调拨库存种子1100多公斤下拨灾区。南平市还计划培育耐寒桉树400万株,组培、扦插杉木苗400万株;龙岩市也准备培育马尾松容器苗500万株。
四、做好花卉复耕复种。灾后,各地迅速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花农及时疏通田间沟渠,排水清污,清洗附在花卉苗木植株上的污泥。并协助修复大棚、灌溉等基础设施,开展土地复耕。对损伤的花卉及时喷施农药,防治病虫害;对出现块状死亡的,集中移植,空出地块补种或改种其他适时花卉,目前,主要受灾花卉清洗工作已结束。清流县林业局由局领导带队,组织100多名干部职工迅速帮助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的花卉灾后清理和复耕复种工作,得到在此创业台湾农民的肯定。
五、有序开展受灾林竹清理。各地严格依照有关安全操作规范程序采伐清理木材和毛竹,对塌方滑坡体上的受灾林木,目前原则上不作清理。确需清理的,由林权所有者提出申请,当地林业站汇总后,组织林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和村民代表会商鉴定,并作简易设计,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清理作业。对受灾的生态公益林,特别是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受灾林木暂缓清理。科学清理、抢救受灾竹林,毛竹是浅根性植物,对土壤的附着力较低,长时间降雨后,毛竹林地容易产生滑坡等灾害。因此,各地科学引导受灾竹林的清理工作,认真查看是否存在滑坡、倒塌、竹竿反弹等隐患,确保安全。具体的技术措施有:一是培土固定,对倒伏弯曲竹、有望成活的竹子,采用蔸部培土踩实扶正,并绑杆固定,促进伏、弯竹正常生长。二是除草抚育,清除杂灌伐蔸、跳鞭、老鞭、死鞭和石头。三是合理施肥,及时补充竹林营养,促进竹林恢复生长,沿等高线每隔2米左右挖深15厘米左右的浅沟,于沟内施入肥料后即覆土,每亩施肥量100-150斤。四是科学留笋,准备在明年春季加强禁笋力度,提前及延长中期春笋禁挖时间,以确保留竹量。
六、积极修复基础设施。灾后林区道路、桥梁、涵洞、房屋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尤其是新开设的集材道及竹山道路被严重冲毁。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鉴定,按照轻重缓急,分类组织实施。对急需抢通的道路、桥梁,要求在专家指导下进行加固修复或重建。对受灾的厂房、宿舍、办公楼等,经过鉴定,确认安全的,才能入住使用,对倒塌和鉴定为危房的要科学规划后组织重建。目前,各地正多方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
七、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积极调配原料、资金、劳力等,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帮助受灾林业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同时,主动协调金融机构,争取安排信贷资金扶持;对申请林权抵押贷款或林业小额贷款的受灾企业,争取纳入财政贴息。积极配合灾情核定,帮助企业向保险公司理赔。对受灾的企业职工及家属,积极争取列入当地政府的救济帮扶对象。三明市林业局组织了行业内11名专家,分两路前往将乐和泰宁,为受灾林业加工企业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八、加强疫情预警监测。大灾之后往往伴随有较大的疫病,尤其是松材线虫病因上游疫区漂木和大量抢险救灾包装物的进入,很容易传播、蔓延。省林业厅要求各级林业森防部门加强预警监测,防止森林病虫害暴发成灾。同时,提前做好秋冬森林防火的防范工作。
九、及时组织项目策划。针对本次灾情损失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省林业厅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结合“十二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重点围绕林业系统房屋、道路、办公设施、苗木花卉基地、受灾林木的损失数量及恢复重建投资情况,策划生成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并按照“十二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项目申报表的格式,及时上报,争取列入省或国家林业局“十二五”规划灾后重建内容。
成效初步显现
一、注重民生,受灾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在此次特大洪涝灾害中,全省林业系统共转移受灾林业职工17147人。目前,已回迁14900人,集中安置244人,投亲靠友2003人;国家林业局已同意将延平、顺昌、邵武、泰宁、清流、沙县等六个受灾重点县国有林业采育场1346户危旧房列入危旧房改造项目。
二、苗木种苗培育基本满足。中央和省级财政已下拨林木种苗恢复生产救灾资金1280万元,省林业厅根据灾情轻重和因灾造成今冬明春种苗缺口情况,安排好灾区县市的林木种苗恢复生产补助资金,各地也编制了实施方案,新培育1000亩苗木,并加大容器育苗力度,缩短育苗周期,增加苗木产量,总体上看,通过容器育苗等补救措施,能够弥补这次受灾造成的苗木缺口,今冬明春造林苗木供应基本能够满足。
三、林区基础设施逐步修复完善。全省林业系统积极配合交通、公路、水利、建设、电力、通信等部门尽快抢通主要林区道路,修复供水、供电和通信等基础设施,解决林业基层单位职工饮水、用电和通信等问题,据统计,全省共完成林区道路修复4060公里,涵洞1403个,桥梁210座。
四、林产加工企业基本恢复生产。据了解,全省林产加工企业除少数损毁严重的,90%的受灾企业已经恢复生产。
省林勘院:主动服务
灾情发生后,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主动服务,及时协助南平、三明、龙岩三地林业系统尽快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一、反应及时,第一时间奔赴灾区开展工作
根据省林业厅部署,林勘院及时抽调路桥等专业的技术骨干,参加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工作组,奔赴南平、三明灾区先期开展现场前期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二、领导重视,第一时间组成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组
为切实落实省林业厅提出的主动、及时、有效开展灾后恢复重建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的要求,院党委及时抽调技术骨干组成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小组,及时主动开展指导服务工作。
三、深入一线,第一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服务
应沙县林业局要求,派出4名专业技术人员奔赴沙县,对高桥镇、青州镇所在地两座受损桥梁及采育场叶坑工区生活用水的蓄水池,开展外业勘测工作,为下一步设计收集资料。
应顺昌、邵武林业局要求,派出5名专业技术人员,多次深入灾区,对顺昌林业系统所属的建西储木场、森铁处、采育场、林业中学等次生灾害现场进行勘察、技术指导及收集资料。同时对邵武林业系统所属的316国道至龙湖采育场沿线边溪林区公路22公里损毁情况,进行现场勘察,为下一步开展外业测量和设计收集相关资料。
为满足灾区加快恢复重建工作的要求,派出6名专业技术人员进驻邵武灾区开展龙湖采育场损坏林区公路22公里外业测量工作。外业技术人员直接住进工地现场,在无风扇、空调等降温设备的环境中顶高温战酷暑,克服吃住不便等困难,夜以继日工作,仅用7天就完成两个外测组总计22公里的林区公路及两座受损桥梁的外界测量工作。
林木种苗:及时补育
在此次特大洪涝灾害中,全省30多个县市的苗木培育基地和良种基地受灾,林木种苗受灾面积达到11153亩,其中今年培育的造林绿化苗木受灾达1857亩、计8000多万株,造成今冬明春造林苗木缺口4000多万株。在省林业厅的支持帮助下,目前受灾县市正采取补救措施,灾后种苗恢复生产正有序进行。
一、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受灾苗木
灾情发生以后,省林业厅种苗总站就会同省林科院组成专家指导组,奔赴有关灾区指导灾后种苗恢复生产工作,指导育苗单位制定科学措施抢救受灾苗木,从报废大田苗中移植成活的苗木培育容器苗,使洪涝灾害对苗木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加强种子调拨,开展容器育苗
灾情发生后,南平、三明、龙岩等设区市立即启动灾后种苗生产恢复预案,从省林业厅种苗总站种子冷库调拨库存种子1100多公斤,其中杉木良种400公斤、马尾松良种600公斤、其他种子100多公斤,开展容器育苗,预计可生产苗木3200万株。南平市还计划培育耐寒桉树400万株,组培、扦插杉木苗400万株;龙岩市也准备培育马尾松容器苗500万株。今冬明春造林苗木供应基本能够满足。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苗木生长
当前,正值高温夏季,为确保灾后容器育苗的顺利开展,省林业厅要求各地加强灾后恢复生产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任务落实。各县(市、区)林业局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灾后苗木培育工作,种苗站人员承担技术总负责人,做到每个受灾的苗木生产单位有一名技术人员挂钩指导。苗木培育实行全过程跟踪,把好各环节质量控制,确保苗木正常、快速生长。
省林业厅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情况(摘要)
一、林权改革持续深化。国家林业局在《 意见》出台后,专门研究福建林改工作,确定永安市为全国唯一的林业改革发展示范点和试验区。2009年来,示范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借鉴永安示范区经验,全省林权改革不断深化,取得新的进展:一是创新了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落实了4226万亩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机制,提高了管护成效。二是完善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2010年起补偿标准从每年每亩7元提高到12元(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5元)。开展非木质利用试点,增强了生态公益林自我补偿能力。三是加快了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出台了“三免三补三优先”政策,新建810个,促进了林业规模经营。四是改革了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在5个设区市43个县推行采伐指标“三公”分配新机制,在永安、延平等地开展按面积控制采伐试点,进一步落实了林农对林木的处置权,得到国家林业局充分肯定。五是推进了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2009年新增各类林业贷款20亿元,累计93.5亿元,解决了林农贷款难问题。2009年起对全省1.15亿亩森林实行火灾保险,每亩保额500元;今年起将火灾保险调整为森林综合保险,保险责任扩大到风灾、水灾、冻灾、泥石流等灾害,降低了林业经营风险。六是制定了全国第一部林权登记地方性法规――《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依法保护林农权益。
二、生态建设得到加强。2009年和2010年,全省造林分别达到251万亩、225万亩,是1995年以来造林面积最大的两年;新增全国绿化模范城市5个,森林覆盖率从2004年的62.96%提高到63.1%,继续居全国首位。“四绿”工程起步良好,城乡绿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率先在全国成立三级林业综合执法机构,建立了林地“征一补一”制度,加强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今年1-5月,全省森林火灾发生率、受害率同比分别下降85%、93%,取得1999年以来同期最好成绩。
三、产业升级取得进展。产业集聚上,2009年林业五大集群产值已占全省同行业的44%。产业结构上,积极推进资源培育、种苗花卉、森林食品、林下种养殖等兴林富民产业,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能源和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成功举办三明林博会、漳州花博会、莆田木洽会。品牌建设上,2009年新增2枚“中国驰名商标”、37个省名牌产品。累计全省有“中国名牌产品”2项、“中国驰名商标”8项、“国家免检”产品7项、“福建省名牌产品”157项。在境内外上市林业企业6家。2009年,全省林业产值达到1460亿元,跃居全国第一。
四、闽台合作顺利推进。以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和花博会、林博会、木洽会为载体,积极开展两岸林业交流合作,大力支持漳浦、清流、漳平、仙游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新引进涉林台资企业16家、总投资近5000万美元,新引进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18个。累计台商在福建创办林业企业380多家,合同利用台资5.8亿美元;累计引进新树种40多个,花卉品种4000多种,先进技术600多项。
五、国家投入大幅增加。国家林业局对海西建设十分支持,2008年专门出台了支持海西林业发展的意见,在政策、项目、资金上向我省倾斜。2009年以来,将我省列入全国森林火灾保险试点省,中央财政给予30%的保费补贴;率先执行老区、苏区享受西部、中部地区政策,新批项目增加中央资金2000多万元,豁免重度受灾世行贷款造林项目信贷剩余本息1767万元,安排林业贴息贷款规模14.5亿元,是上年的1.8倍。新增加的项目有油茶产业发展、森林火灾保险、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良种补贴、造林补贴等;大幅增加的项目有两期中央扩大内需沿海防护林、中幼林抚育、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科技推广等,合计新增资金3.2亿元。
图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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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新闻网-福建日报 201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