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林业局认真履行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4月派员参加了 UPOV技术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理事会第三十次特别会议、顾问委员会第八十五次会议和法律委员会第六十七次会议; 10月参加了行政和法律委员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实质衍生品种研讨会、顾问委员会第八十六次会议、理事会第四十七次常规会议、行政和法律委员会顾问委员会会议,在会上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履行了成员国责任,为维护中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国际地位和国家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5月,正式与韩国林木植物新品种保护部门签署了《植物新品种保护谅解备忘录》,对加强中韩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的管理与交流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7月 2~5日,参加了在马来西亚举办的第六届东亚植物新品种保护论坛,来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国际机构的代表 80余人参加了论坛。在会上,我国代表介绍了中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最新进展。本次论坛对推动东亚地区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和“东盟加中日韩三国”经济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7月 30日至 8月 2日,参加了在上海举行的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FTA),重点参加了 7月 31日举行的知识产权专家对话。各方代表分别就各国现有的 FTA知识产权立法经验做了简短的介绍,一致同意 FTA协定中知识产权内容应该以独立章节的形式出现,内容包括 :知识产权问题的基本原则、有效性、知识产权的范围和使用、知识产权执法和知识产权领域合作。
2013年,多次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中欧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并提交了中欧合作开展“中国加入 UPOV1991文本研究”项目建议书;同时,与欧盟有关技术专家就合作研究的实施计划进行了磋商,争取尽早实施这一合作项目。
2013年,完成了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区协定知识产权章节的谈判收尾工作,目前《中瑞自由贸易区协议》已经签署。
12月,接待了日本植物新品种代表团,就有关种(属)的测试标准编制、测试基地建设情况、专家现场实质审查方式和时间等内容进行了广泛交流和讨论,日本准备向中国申报栎属方面的新品种保护。(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