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 回良玉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10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不仅推进了植树造林,而且促进了林下产业发展,使山地改变了面貌,农民增加了收入,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完善政策,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办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回良玉在会上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大包干”之后,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大调整,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当前林改正处在全面深化、整体推进的关键阶段,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明晰产权,强化政策扶持,健全服务体系,确保如期完成中央确定的改革任务,实现“国家得绿、农民得利”。县一级作为林改最关键的环节,书记、县长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回良玉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视,2008年专门发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09年专门召开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对林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深入山区林区调研林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导林改实践。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位推动、精心组织,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推动林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目前,全国集体林地已完成确权的面积21.76亿亩,占总面积的79.5%;重新核发全国统一林权证的集体林地17.23亿亩,占总面积的63%;6779万农户拿到林权证,直接惠及近3亿农民。
回良玉指出,实践证明,林改推进了农村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了节能减排,提升了生态承载力,激发了山区林区后发优势,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将为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大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出重要贡献,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开辟有效途径,为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发挥积极作用。
回良玉指出,各地林改进展还不平衡,个别地方认识还不到位,明晰产权、承包到户还需攻坚克难,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更需要下大气力,必须充分认识林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精心谋划,趁势而上,努力把林改工作全面推向深入。一要切实明晰产权,坚持承包到户,确保农民享有平等的承包经营权。二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扶持,完善林业支持保护制度。三要健全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林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四要发展林业产业,拓宽增收渠道,增强农民兴林致富能力。五要加强林权管理,规范流转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回良玉强调,要继续高位推动,坚持主要领导抓林改,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林改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行动,作为各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深入林改一线,及时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要积极稳妥推进,坚持规范有序抓林改,林改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原则不动摇,严格程序不走样,坚持质量优先,进度服从质量;要强化生态保护,坚持统筹兼顾抓林改,立足于增加森林资源、增强生态功能,实现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人民团体负责同志,107个林改典型县主要负责同志、部分乡镇党委和村支部书记参加会议。福建省永安市、江西省武宁县、辽宁省本溪县、湖南省浏阳市等16个林改典型县在会上发言。(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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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北京出席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并发表讲话。 新华社记者 马占成 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