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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科院“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





7月17日,中国林科院组织召开了实验中心“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报告专家评审会,副院长崔丽娟出席评审会并讲话。资源管护处处长陈明山主持会议。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4个实验中心的多媒体视频汇报,审阅了编限成果资料,分别对各实验中心的编制成果进行讨论、综合评审,并形成论证意见。专家组一致认为,各实验中心“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成果均符合国家林草局编制方案和技术规定的要求,编制程序规范,编限成果资料翔实完整,采用的森林资源基础数据可靠,技术参数、测算方法科学合理,确定的森林采伐限额符合森林分类经营、天然林保护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要求,满足“十四五”期间科学实验的需求,同意通过评审。
崔丽娟指出,“十四五”期间的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与以往有所不同,森林采伐限额的上报和审批程序发生了变化,我院4个实验中心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均纳入所在省域范围内管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突出实验中心的特点。开展科学实验是实验中心的首要功能,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和使用要围绕科学实验任务进行。二是要符合森林采伐的各项要求。继续完善指导思想和编制依据,严格按照公益林、天然林采伐管理等有关规定,兼顾科学实验任务,编制森林采伐限额。三是要满足森林分类经营和分类采伐需求。依据各实验中心的森林经营方案确定森林采伐限额,补充生长量分析、采伐限额建议指标分析等内容,综合考虑森林生长量、“十四五”森林采伐规划和“十三五”执行情况等方面,确保森林采伐限额和各分项限额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四是要进一步提高编限成果质量。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认真组织修改完善,确保编制成果符合国家林草局和地方管理部门的要求。
评审专家组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中国林科院资源信息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苑晨光/资管处)
苑晨光 中国林科院资管处 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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