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印发《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关于赋予单位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意见》)的通知,以制度创新保障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切实让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地生根,更大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意见》围绕赋予单位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制定了六项32条指导意见。一是优化科研管理,建立与未来5到10年发展目标相适应的评价制度和方法,强化主体责任和过程管理的同时,赋予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决策权。二是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简化预算编制、报销审批以及结题审计等流程,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让科研人员少跑腿,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改革人才成长和定向激励机制,拓宽青年人才成长空间,合理引进急需紧缺创新人才,构建高层次创新人才梯队,同时加大对领衔创新任务科研人员定向激励,科学设立人才评价指标,规范科研人员兼职管理,加强对创新人才的情感关怀,不断提升科研人员创新成就感、荣誉感,弘扬科学精神,彰显创新荣誉。四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简化科技成果国有资产评估,明确成果转化激励导向,鼓励采取多种转化模式,切实让成果转化政策发挥效力,激励引导广大科技人员投入到服务科技、服务生产一线当中。五是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六是加强政策落实与制度建设,主动作为,积极对标中央、国家等部门的政策指导和部署,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加强任务督导,及时总结凝练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好的案例,并进行大力宣传和推广。
《意见》是围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5号)、《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效能的实施意见》(自然资党发〔2018〕31号)、《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激励科技创新人才的若干措施》(自然资党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的具体改革举措。(宋平/院办)
中国林科院办公室 科技处 2019-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