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日前公布新调整的《河北省重点保护陆生动物名录》。调整后,河北省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64种,其中哺乳类18种、鸟类132种、爬行类10种、两栖类4种。
新《名录》增加了东北刺猬、石鸡、红颈滨鹬等59种省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原《名录》中省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黑嘴鸥调升为国家一级,狼、貉、赤狐等18种省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调升为国家二级,均从新《名录》中调出。乌龟调升为国家二级,黑斑蛙归农业农村部门管理,从新《名录》中调出。
近年来,河北省不断完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制度,划定禁猎区、规定禁猎期,编制实施了系列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规划,恢复了一批重要的野生动物栖息地。全省各级均建立健全了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机构,并建立了不同层次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救护机构。目前,全省建有自然保护地158处,自然分布的陆生野生动物物种由过去的541种增加到605种。(姚伟强)
中国绿色时报 2022-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