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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林业局下发通告禁止猎捕一切野生鸟类



中国林业网1月19日讯 1月5日至12日, 江西省新余市森林公安局和新余市野保站组织森林公安民警在林区要道口和人口密集街道、村庄进行张贴关于禁止猎捕一切野生鸟类动物的通告, 倡导广大市民爱鸟护鸟, 保护野生动物, 共建绿色家园。
  《通告》指出, 对未经野生鸟类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以一切危害人畜安全的违禁工具猎捕、收购、出售野生鸟类, 不得有毁巢、取卵以及涉及其他破坏野生鸟类生息繁衍的行为, 对违反《通告》的行为林业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公布了举报电话, 对举报涉及野生鸟类违法行为做出贡献的举报人, 将给予奖励。(李向东 舒雅琳)
江西省林业厅 2016-1-19

关键词 林业建设  鸟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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