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新版森林法的学习、宣传和实施,帮助读者及时、准确理解森林法修改的有关内容,由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组织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释义》一书出版。其中,对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章“经营管理”条例的释义,由资源所副所长张会儒研究员率领团队完成。
本章共十九条,第四十七至第六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划定和经营管理、林业生产经营服务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森林经营方案制度、采伐森林和林木规定、采伐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伐后更新造林、林业信贷、森林保险、森林认证、木材流通管理等方面。释义对该章节逐条进行了解读,包括背景、意义和条款内容的解释等内容。(胡博/资源所)
胡博 中国林科院资源所 20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