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立省,林业成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
近几年来,湖北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切实保护、修复生态环境。2016年,“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全省造林、石漠化综合治理、新一轮退耕还林、义务植树等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绿满荆楚“三年绿色全覆盖”任务全面完成。全省初步形成城区、城郊、农村三位一体,水、路、林三网合一,生态林、经济林、景观林三林共生的绿色生态格局。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作为生态大省和生态要省,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心区域,国家“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和三峡坝区所在地,我省重任在肩,林业部门必将担当起构建绿色生态廊道,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历史使命,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实现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贡献正能量,争创新业绩。
实施绿满荆楚行动 湖北绿色版图持续扩张
2013年8月,我省启动“绿满荆楚”行动;次年底,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推进绿满荆楚行动的重大部署,决定用3年时间新增林地面积852.6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0.5%,森林蓄积量达到3.2亿立方米,提升我省生态承载能力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四旁”绿化、门户绿化、通道绿化、生态脆弱地区绿化;扩绿,提质,增效,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如火如荼,美丽家园的声浪一浪盖过一浪。全省林业部门以层层创建为抓手,与“绿满荆楚”行动同频共振。让青山常在、清水长流,我省勾画出一幅壮美的绿色发展蓝图。
荆山楚水间,到处是栽树添绿的人们,回荡着春的旋律。见缝植绿,修复生态。据统计,5年来,全省完成造林70.88万公顷,封山育林29.7万公顷,中幼林抚育163.67万公顷、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5.67万公顷、义务植树5.06亿株;每年有1800多个不同规模的公司、合作社投资造林绿化,年均吸引社会投入50亿元以上。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1.2%,森林蓄积量3.65亿立方米,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固碳和生态承载能力显著提升。
到2021年,全省林地保有量将达到876.09万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2%,森林蓄积量达到4.2亿立方米,湿地保有量保持144.5万公顷,林业自然保护区不低于149万公顷,完成义务植树5.8亿株,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4‰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
着力推动转型升级 林业产业增长势头强劲
林业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林业产业成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之一。全省590万贫困群众,80%以上分布在大别山、秦巴山、武陵山、幕阜山等山区,2015年,全省贫困地区林业产值突破600亿元,贫困人口通过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获得的收入约占总收入25%。
全省累计发展油茶、核桃、板栗等经济林千亩以上的产业基地400多处,经济林总面积发展到2600多万亩,其中发展木本油料林基地345.8万亩,建设了一批以油茶、核桃生产加工为主业的林业龙头企业,年实现产值52.3亿元,惠及贫困人口近300万人。
省林业厅出台了《关于支持林业企业转型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意见》,积极开展“银企对接”,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快速发展。成功举办“中国中部家具博览会”“中国武汉绿色产品交易会”“2015中国森林旅游节”“第六届世界木材与木制品贸易大会”。全省林业规模招商引资达到1000亿元,社会资本投入林业750亿元。
全省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增加18家,总数居全国前列。新增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89家,达到490家。全省建成省级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24个,初步形成集群规模发展的产业新格局。2016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到2979亿元,比2012年增长168.5%。林业一二三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生态产业蓬勃发展,绿色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
倡导绿色发展理念 拓展生态建设内涵空间
着力建设森林城市,是加快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的创新实践,是推进林业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近些年,我省森林城市建设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在改善城乡生态面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促进绿色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积极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省林业厅大力开展了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和森林城镇、绿色示范乡村创建活动,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全省新增国家森林城市5个,总数达到7个;新增省级森林城市5个,总数达到13个;新增森林城镇88个、绿色示范乡村2616个,34个县(市、区)开展了林业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城乡人居环境日益改善,生态文明创建蔚然成风。
与此同时,全省林业部门广泛开展生态主题活动。每年开展义务植树、“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湿地日”活动,连续举办“爱鸟周”活动,组织了“湖北湿地保护奖”评选和国土绿化表彰活动,社会各界参与绿化国土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日益增长;成功举办了3届湖北生态文化论坛,大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全省爱绿植绿护绿的氛围更加浓厚。
严格生态红线管理 呵护青山绿水
2014年,省政府出台了我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划定全省林地、森林、湿地、生物多样性四条生态红线。严格审批林地占用和木材采伐,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已成常态。
2013年以来,全省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面积31.35万亩,办理林木采伐901.23万立方米,均控制在年度限额以内。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安排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担任生态护林员2.5万人(人均每年增收4000元),有效管护天然林面积468.74万公顷,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370.47万公顷。
全省林业系统着力推进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建设,新增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0个,总数达到35个,面积扩大到75.3万公顷,增长46%;新增国际重要湿地2个,总数达到3个,居中部第一;新增国家湿地公园31个,总数达57个,跃居全国第三;建设森林公园95个,其中国家森林公园37个。
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责任制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双线责任”,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未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得到加强。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强化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累计查处各类涉林案件4.5万起,收回林地0.5万亩,保持了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全面深化改革创新 持续激发发展内在动力
创新造林绿化机制,实行通道绿化政府主导、基地造林市场主体、村庄绿化群众为主的“三主”模式,大力培育三大造林主体,推行“四化造林”。
创新资源监管方式,争取省委、省政府新增或调增了林业工作在市州党政重大事项考核中的指标权重,树立绿色发展“指挥棒”,资源管理变“要我管”为“我要管”。
创新开展林业生态资源破坏约谈机制,在中部地区率先实行省级以下森林资源监督员派驻体制。
……
省林业厅党组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提出“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作为新时期湖北林业发展的根本路径,全面激发林业发展的内生动能。
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配套改革深入开展,全省14个县纳入中央财政补贴的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襄阳市、恩施市跻身全国集体林权制度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鄂西北林权交易中心正式揭牌运行。2016年6月,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现场会在我省召开,“湖北经验”在全国推广。
2016年3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截至今年1月,全省17个市州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全部得到批复,91个国有林场已经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全省国有林场改革进度和质量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了中央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认可和国家林业局充分肯定。今年4月,在全国国有林场改革会上,我省作了典型发言。
同时,省林业厅还紧紧围绕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农村增绿,补齐绿色发展短板,加快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国土增绿补生态之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延伸农村“绿色版图”,加快构建以各类防护林为主体、农田林网及绿色通道为网络、城镇乡村绿屏为节点的生态防护体系。以产业提质补供给之短,着力推动纤维板行业企业重组和转型,依托电子商务新型业态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优势特色林产品走出深山、进城入户。以林业增效补收入之短,开展立体复合经营,让资源变资本、农民变股民,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富民”之路。以改革创新补投入之短,拓展资金渠道,变由政府投入为主转向政府、社会、个人共同投入。
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提高履职尽责工作能力
省林业厅党组始终秉持“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根据省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坚持每两个月研究分析一次党建工作,党组书记带头研究、谋划、部署党建工作,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了上下合力抓党建的浓厚氛围。
为练就一支能打硬仗、打胜仗的队伍,全省林业部门坚持学以提能、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林业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坚持把学习作为干部成长之梯、队伍提能之途,持续不断地推进学习型干部、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抓一促”“两转变、两服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比三看”活动,切实解决林业部门存在的“四风”问题和“不严不实”的问题。借助巡视整改、点题督查的时机,真挖、真评、真改,扫清干部思想和工作障碍。
围绕改革林业统计制度,利用信息技术开展造林实绩核查抽查,组织开展“百名干部驻百县”检查督办,组建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惠民资金大数据库,防止弄虚作假、不严不实的问题发生。在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履职尽责点题督促检查中,林业部门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充分展示了林业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林业系统凝心聚力、蓬勃向上的良好局面。(本版图片由省林业厅提供)
刘自贤 严世辉 赵辉 湖北日报 2017-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