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6日上午,《湿地公约》亚洲区域会议在总结前三天会议成果的基础上,表决通过了提交《湿地公约》第九次缔约国大会研究的亚洲地区性问题,并表示支持韩国代表提出的申请举办《湿地公约》第十次缔约国大会的意愿。会议感谢中国政府为这次亚洲区域会议所提供的精心筹备、卓越的组织服务,赞赏中国政府高效率的贯彻执行湿地公约,为亚洲各缔约国提供了非常有益的经验。最后,我国代表、国家林业局《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印红代表中国代表团发言,会议在热烈融洽的气氛中圆满闭幕。
国家林业局保护司 200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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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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