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全国推进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如阵阵春风,给林业、林区,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辽宁省朝阳市积极探索创新林改模式,通过“一包、二送、三补贴、四均股”等一系列措施,为山区农民找到了持续增收的路径,走出了一条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的林业发展新路子。朝阳市的做法为深入推进林改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朝阳市处于科尔沁沙地南缘,属辽西半干旱丘陵地区,也是辽宁省荒漠化面积最大的地区,生态十分脆弱。该市总面积2956万亩,有林地1170.1万亩,活立木蓄积1557.7万立方米,森林覆被率为35.6%,农民人均集体林地5亩,是人均耕地的2倍,到2006年农民人均林业收入21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朝阳市从2006年开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了广大农民造林积极性和致富的信心,2009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51.9亿元,农民来自林业的收入大幅提高。目前该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基本完成,正在巩固和扩大主体改革成果,积极探索配套改革。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如何把保护生态与促进农民致富并举?日前记者与朝阳市副市长王涌翔进行了探讨。
积极开展林改
作为农民增收的关键
记者: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为什么朝阳市人均林地面积远大于耕地面积,林业收入却只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
王涌翔: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过林业“三定”、“十放八包”、“四荒出让”和“放宽林业政策”等一系列措施,在一定时期促进了林业发展,但林权主体缺位,经营主体错位,管理主体越位的现象依然存在,林业一直处于以生态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的状态。虽然市委、市政府在几年前就把林果业列入农村经济的三大支柱产业,多年来以“两杏一枣”和杨树速生丰产林及林下开发为主的林业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农村经济所占比重还很低,农民对林业的依赖程度不高,投入林业的积极性没有被激发出来,林业的巨大发展潜力没有得到释放和挖掘,林业发展缓慢,贡献率低,其根本原因除了恶劣的自然条件外,生产关系束缚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记者: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形势下,如何解决既保护生态,又促进农民增收的问题?
王涌翔:其实,破解这一课题的良策就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已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在改革之初,朝阳市委、市政府就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地林木抵押、林业保险、林业小额贷款、林权规范流转5个问题进行了专项研究,把“农民得实惠”和“生态受保护”作为两条基本准则贯穿改革始终,要求各级政府以科学的态度正确处理好集体与农民、管理与放活两大关系,紧紧把握“林权界定”和“农民决策”两个环节,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来抓。目前,朝阳市已经完成改革面积1126.4万亩,确权到户率100%,林权发证率100%。
激发农民积极性
林业成为经济增长点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我们能感受到广大林农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热切响应。在林改之初,朝阳市通过哪些措施来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王涌翔:从林改开展以来,各级政府及林业部门本着“立足市情、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全力推进林改工作。我市的参改面积为1126.4万亩,占全省任务的七分之一,任务十分艰巨。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注重实效,科学确定模式,在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我市集体林的特点,吸取以前历次改革的经验教训,我们经过广泛的探索和研究,确定我市的改革模式为“一包、二送、三补贴、四均股”:“一包”,即对于群众愿意承包的地块采取家庭承包即均山或进行其他承包把所得收益分给大家即均利;“二送”,即对于大多数群众不愿意承包的高山、远山、低劣质林地,可以无偿确权给愿意承包的人;“三补贴”,即对于无偿确权的地块通过确定为国家工程造林项目把资金拨付到地块和从林改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其进行补贴,同时明确绿化期限及管护等责任;“四均股”,即对于不便于分山到户的重点公益林采取均股分利的联户股份制承包形式。
这些措施实现了还山、还林、还权、还利于民,将“我们的”变成了“我的”,由过去的“让我们去栽树”变成现在的“我要栽自己的树”,实现了“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彻底解决了责、权、利不清的问题,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投身林业建设的积极性。现在,朝阳市嫁接大枣面积迅速增加,野生酸枣秧成了宝贝,这是以前政府大力推动几年都没能达到的效果。把大枣树、山杏树修上坑、施上农家肥,像对耕地一样抚育山林,这样的积极性、这样的投入,在集体时是少见的。千家万户投入、千家万户出真力,林业成了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林果业真正成为了农村增收的产业之一。
整合林业资源
林果产业快速发展
记者:朝阳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了农民的造林积极性,生态建设也得到了提升。朝阳市是如何整合资源使林业产业得到提速,从而增加广大林农的致富信心的?
王涌翔:朝阳市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造林绿化的经济效益,积极发展干鲜果等效益较高的经济林,进一步拓展了农民致富渠道,果品加工业、木材加工业、森林旅游业、林木种苗业、花卉业、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林下种养业等多元化生产经营格局已初步形成。同时,在引导林农在明晰林权、明确利益的基础上,以资金、技术、亲情、友情为纽带,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重点以专业合作社为主,各县(市)区财政也对成立的专业合作社给予了1万至5万元补助。到目前,全市共成立了63个专业协会、60个林业合作经营组织,探索建立了新型的林业合作经营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2009年市政府确定新发展经济林13万亩目标,而随着经济林开发步伐的不断加快,最终全市共完成经济林18.76万亩,完成计划的144%。这在很大程度上源自于农民的内源性动力得到充分的发挥。
记者:朝阳的林改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如何进一步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化?
王涌翔:应该说,只有山区群众才是集体林真正的主人,也应该是这次改革的最终受益者,因此改革必须要得到群众的拥护和参与。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仍将以此为目标,首先加强林业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林业经营方式改革新模式,鼓励发展股份制林场,实行企业联基地,基地联农户或者是协会联农户的方式,促进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经营。同时,建立完善林业专业劳动力培训制度,开展采伐工、测量工、检尺工等专业培训工作。此外,林业机构职能需要加快转变,主要职能由直接参与生产、技术等环节转变到服务、监管、执法上来,以适应林业市场经济的需要。
2010年是朝阳“奋战三年、再造朝阳”的决战之年,也是朝阳市推进突破辽西北战略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多措并举,在“量的增加”和“质的提升”中实现协调发展,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使改革发展成果普惠于民。
图片说明:
近年来,辽宁省朝阳市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造林绿化的经济效益,把林果业列入农村经济的三大支柱产业,林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林木种苗业、果品加工业、花卉业、林下种养业等多元化生产经营格局已初步形成,进一步拓展了农民致富渠道。图为朝阳市林业局专家为林农进行技术指导。 徐 迪摄
孟宪江 王学仁 刘 佳 王官波 《经济日报》 2010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