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处中华民族母亲河黄河下游,是黄河流域唯一的河海交汇区。守黄河入海之喉,承黄河水沙之惠,接沿途诸省灵气,山东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丰富。
湿地资源
根据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成果,山东省湿地面积为369.37万亩。其中,沿海滩涂300.59万亩,内陆滩涂68.69万亩,沼泽地0.09万亩。截至目前,全省建设省级以上湿地公园200处,其中国家湿地公园66处,省级湿地公园134处。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四湖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青州弥河国家湿地公园列入首批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东营市、济宁市分别入选第一批、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全省已逐渐形成了以重要湿地、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多种保护形式并存的湿地生态保护体系。
据调查,山东省有陆生脊椎动物530多种,其中鸟类471种,占全国鸟类总数的30%以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110种。维管束植物2080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6种。
湿地管理
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不断加大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从制度建设、管理体系、保护形式、保护机制等多方面强化湿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山东省先后出台了《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山东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布《山东省重点保护湿地名录》《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山东省珍稀濒危树种种质资源名录》等名录。各地相继出台了湿地保护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20余部,各市均制定了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全省各级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湿地保护修复
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入,山东省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为契机,利用中央和省级湿地保护恢复资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资金等累计近8亿元,支持湿地保护修复和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建设提升,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在山东落地。
山东通过生态补水、水系连通、生物多样性保护、栖息地修复等湿地修复措施,不断加大黄河流域、东平湖、南四湖等重点区域湿地修复,先后实施了黄河三角洲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黄河三角洲国际重要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黄河三角洲生态湿地示范建设、南四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东平湖环湖湿地生态修复等湿地修复工程,累计保护修复湿地近200万亩。2018年以来,连续四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一次性通过率达到100%。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 202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