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中国林科院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在福州签订全面科技合作协议。这是继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广西等省、市、自治区之后,中国林科院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的第十六个全面科技合作协议,它标志着中国林科院与福建省在林业科技方面的全面合作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刘德章分别代表双方在全面科技合作协议书上签字并致词。
江泽慧院长在签字仪式上说,中国林科院与福建省有着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早在1989年,刘德章常务副省长在南平任职的时候,就全力推动和组织了中国林科院与福建省南平市的合作,并签订了“关于建立长期、全面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吸引了中国林科院一大批科研人员参与到南平市的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为振兴闽北林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此基础上,1992年原林业部批准在南平建立全国第一个林业技术开发试验区,通过合作,创造了地方政府与科研院所紧密结合,全方位利用林业科技成果促进地方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模式,为中国林科院大规模地开展省院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江泽慧院长表示,加强与地方的科技合作是中国林科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林科院大力提升科研实力、科研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的重要途径。作为国家级林业科研单位,中国林科院一定会发挥在科技、信息与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在福建省沃土上,充分利用省政府提供的合作平台和条件,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大力度,与福建省各级政府和企业开展合作。大力推动福建省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两大体系建设,促进海峡西岸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真正成为建设绿色海峡西岸的一支重要的科技生力军。
江院长在致词中强调,福建与台湾一衣带水,地理位置十分特殊。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已经明确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确定了福建省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历史定位和作用,因此,加快海峡西岸林业发展,建设绿色海峡西岸,意义特别重大。在我国林业处于相持阶段的新形势下,按照国家林业局提出的“东扩、西治、南用、北休”的区域发展战,福建是“南用”的重要省份,并对福建林业发展提出了四点建议和希望。一是要做好建设绿色海峡西岸战略研究与规划这篇大文章;二是要高度重视林业产业发展,不断提升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综合实力;三是要依靠科技的进步与创新,提高森林质量和森林可持续经营水平;四是要继续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为全国林业改革提供经验。
刘德章常务副省长在签字仪式上说,福建地处祖国东南沿海,与台湾一水之隔,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长期以来,在国家林业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省委、省政府先后作出了“大念山海经”、“实施三五七工程”、“建设林业强省”和“建设绿色海峡西岸”等一系列战略部署,使福建林业许多工作都走在全国的前列。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2.96%,居全国第一,活立木蓄积4.96亿立方米,商品木竹产量和人造板、纸浆、松香等主要林产品产量均居全国前列,2004年全省林产业总产值近800亿元,位居全国第二。
刘副省长强调,中国林科院与福建省政府签订省院合作协议,既是以往科技合作的延伸,更是今后省院科技合作新的开始。并将以此为契机,本着“真诚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不断地把科技合作推向更高的层次、更广的领域,努力使福建成为中国林科院林业先进科技成果的实验基地、转化基地,为全国林业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同时,他对福建如何落实全面科技合作协议提出了五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二是要加强林业前沿和关键技术的研究;三是要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四是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五是要为省院合作创造良好条件。
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与我院调研员宋闯分别代表福建省政府、中国林科院签署了全面科技合作首批项目协议书。据了解,首批合作项目有7个,范围涉及海峡西岸林业发展战略研究与规划;福建省森林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生态公益林林下限制性利用研究;永安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研究;漳州森林生态试验区建设;南平科技兴林示范区建设和完善;武夷山森林生态系统长期定位研究站共建等。
签约仪式由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刘明主持,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副司长胡章翠、中国林科院储富祥副院长和相关所、处室领导,福建省林业厅领导、厅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签字仪式。
中国林科院宣传中心 200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