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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全国职业院校林草类重点专业及培育点名单的通知








林人发〔2019〕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林草专业建设,引导涉林涉草职业院校优化林草类专业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局有关工作安排,经相关学校申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资格审查、专家网络评审、专家会议综合评审等环节,现将遴选的全国职业院校林草类重点专业20个、全国职业院校林草类重点专业培育点9个予以公布(见附件1、2),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重点专业(含重点专业培育点,下同)所在院校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科学设定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努力打造行业领先、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林草专业,使其更好地发挥示范骨干作用。
  二、各涉林涉草院校要以重点专业建设为引领,进一步创新办学理念,优化培养方案,壮大师资队伍,凝练办学特色,全面提升林草职业教育水平,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共同为林业和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各有关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有关重点专业所在院校和涉林涉草院校的支持力度,主动协调解决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中的问题,不断推动全国林草业职业院校和林草类专业再上新水平,取得新发展。
  四、我局将委托有关机构和专家对重点专业定期检查,对建设不力的专业,将责令整改或取消重点专业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职业院校林草类重点专业名单
     2.全国职业院校林草类重点专业培育点名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0月11日
中国林业网 2019-10-15

关键词 林业教育  职业教育  人才培养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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