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山东聚力改革攻坚 释放发展活力
2022年,山东省林业局坚持抢抓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发展机遇,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着力在保护森林资源、推进科学绿化、落实重大项目、完善体制机制上改革创新、聚力攻坚,释放了全省林草各项重点工作的发展活力。
落实黄河重大战略 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努力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是山东肩负的重大使命和重要责任。山东省深入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全力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黄河口国家公园设立方案》等12项成果顺利通过审查;积极推进长岛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已编制完成“三报告一方案”。
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监管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月度遥感监测全覆盖;扎实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续工作,全省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已通过国家林草局审查。
做深做实林长制 深化改革促进发展
山东省不断深化林长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保护绿水青山。
全面建立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省设立各级林长115483名。省总林长签发《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意见》总林长令。经省总林长签批,印发了《山东省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等4个文件。开展全省2021年度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经省政府同意,向16市总林长书面反馈了结果,促进林长制深入实施,实现了“林长治”。创新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筑牢了生态保护屏障。
加强基础平台建设,深化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监管系统应用,构建林长、自然保护地、森林防火和森林执法等应用场景,实现9.4万名林长、3.9万名护林员责任落地上图,巡山护林工作实时记录。
高质量推进林业改革发展。推进国有林场深化改革试点,全省2家国有林场被评为“全国十佳林场”,3家国有林场荣获“中国康养林场”称号。
按照国家林草局部署,组织市、县两级注册开通集体林权综合监管系统,在全国率先完成已确权集体林权数据录入工作。持续优化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衔接,高标准推进森林资源数据库更新。组织开展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计量监测评价工作,启动实施森林资源碳汇能力评估与提升项目。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青岛农业大学成功申报黄河三角洲草地资源与生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
印发《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全省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油用牡丹、文冠果等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
推进科学绿化示范 推动国土绿化转型
山东作为全国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抓住机遇、主动作为,为全国科学绿化工作先行探索、积累经验。
编制《山东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家林草局审查。研究制定乡村绿化、山区绿化等6个技术导则。全面推行国土绿化项目“落地上图”,精准造林18.34万亩,完成年度计划任务154.9%。组织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累计完成调查评估图斑184.69万个,初步核算全省适宜且规划造林的绿化空间105.80万亩。滨州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累计争取中央到位资金17.35亿元,组织实施黄河三角洲、尼山、沂山、南四湖等一批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落实省财政资金7400万元,对2021年度造林绿化成果进行奖补。出台荒山造林与管护办法,带动全省创设造林护绿公益性岗位1.06万个,努力实现荒山增绿、群众增收、公益增岗互促共赢。
严守生态安全底线 保护好绿色家园
保护好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才能保护好人居绿色家园。
在森林资源保护方面,山东省制定了林地定额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以及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等制度措施,加强对林地定额统筹、管理与使用,健全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体系。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南四湖、东平湖等重点区域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修复湿地约12.4万亩,生态补水3.6亿立方米。济宁市获得“国际湿地城市”称号。
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积极配合推进省级野生动物保护立法工作,出台《山东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办法》。自主研发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在养野生动物数量消长跟踪、可追溯以及重点物种24小时监测,目前已收录物种4000余种。启动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等专项调查,全面开展“齐鲁清风”等系列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做好种质资源保护,组织开展全省林草种质资源库建设成效评估和省级以上种质资源库保存资源登记工作,加快推进国家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山东分库建设。目前,全省共建立国家库7处、省级库35处,收集保存林草种质资源4.01万份、标本4.8万份。
创新森林防火机制。依托五级林长建立森林防火分片包保责任制,健全完善泰山、沂蒙山、昆嵛山等重点生态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百日攻坚、野外火源治理等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强化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机制。2022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675.83万亩,同比下降10.78%。圆满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任务,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97.19万亩,同比下降14.56%;死亡松树64.23万株,同比下降52.50%。抓住1—3龄幼虫最佳防治期,分片分步开展美国白蛾综合防治,累计防治面积3827.93万亩次,同比增加8.27%;累计发生面积320.48万亩,同比下降3.92%,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奋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东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山东省林业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坚决当好“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坚定实践者,强化责任担当,提升能力素质,奋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东。
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基础上,加快推进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为支撑新发展格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空间保障。
深入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加快创建黄河口、长岛国家公园,整合优化全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修复,坚决守住黄河“水池子”,严禁打着引黄调蓄工程等旗号引用黄河水建人工湖、主题公园、楼盘水景等挖湖造景行为。
强化林业科技创新赋能。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谋划培育一批科创平台,加快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科技项目。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储备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启动省级林草专家等人才遴选认定工作。加快林草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提高林木良种使用率,推动林草资源科学合理高效利用。
践行“两山”理念 助推美丽中国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我们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组织开展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开展造林绿化适宜性评价,科学合理布局国土绿化空间。充分挖掘绿化潜力,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突出抓好“三屏、十廊、一区”森林生态建设。鼓励地方开发使用生态公益性岗位,将增绿与增收有机结合。
扎实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推进沂蒙山、尼山、沂山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努力打造可供全国借鉴、复制、推广的样板工程。开展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发挥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治理。
突出森林湿地等重点生态系统保护。持续深化林长制改革,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机制,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职责,完善林长制量化考核制度。强化林地用途管制,探索推进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严格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要求。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猎捕专项行动。
巩固和提升全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统筹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固碳增碳、低碳减碳、蓝色碳汇、碳汇监测、产业创新等工作,逐步提升全省森林、湿地、海洋、草地、土壤、岩溶等生态要素碳汇能力。依法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科学构建全省自然生态碳汇系统资源调查、储量评估、潜力评价、技术标准四大体系。
抓实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抓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坚持和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配齐一线管护力量,确保风险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严守生态安全底线。
落实依法治国方略 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积极推动林业立法普法。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出台《黄河口国家公园条例》,积极推动《山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修订。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立法研究。严格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持续开展“双基”法治建设,擦亮“法润自然”普法宣传名片。
严格林业执法督察。深化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应用,对违法行为落实“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预警”,着力构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监管伴全程”执法监管新机制。坚决抓好国家森林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加大对沿黄9市森林资源保护督察力度,持续推进涉林违法案件“双清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毁林开垦、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山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昂首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