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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森林法》中森林经营管理内容释义编写讨论会召开





2020年6月3日,资源所召开了新修订《森林法》中森林经营管理内容释义编写讨论会。来自河北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国家林草局规划设计院、沈阳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中国林科院科信所和中国林科院资源所等单位的20位专家参加了研讨。编写组组长、资源所副所长张会儒研究员主持讨论会。为了减少人员来往和聚集,会议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新修订《森林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森林经营管理是贯穿森林法修改的一条主线,在新修订《森林法》中作为重点内容得到了加强。为了促进《森林法》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编写《森林法》释义,根据安排,资源所牵头承担了《森林法》中第六章森林经营管理内容的释义编写。本章共有19条内容,涉及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划定和经营管理、林业生产经营服务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森林经营方案制度、采伐森林和林木规定、采伐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伐后更新造林、林业信贷、森林保险、森林认证、木材流通管理等方面。专家们围绕每个条款的释义,各抒己见,展开了深入讨论。通过讨论,统一了认识、澄清了疑惑、理顺了思路,对编写高质量的释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次《森林法》的修改是我国进入生态文明时代林业法律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森林经营管理是提高森林质量、建立健康稳定高效森林生态系统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的根本举措,是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新修订《森林法》中森林经营有关内容的加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编写高质量的释义将对《森林法》的学习和贯彻实施以及森林经营管理促进林草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谢阳生、胡博/资源所)
谢阳生 胡博 中国林科院资源所 2020-06-05

关键词 森林法  森林经营  森林管理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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