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公约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平地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第2次会议(ICNP-2) 于2012年7月2日至6日在印度新德里召开。来自100多个成员国政府、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地方主管部门,土著和地方社区,研究机构和私营部门的40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共审议了财务机制、资源调动、全球多边惠益分享机制、信息交换所运作方式、能力建设、提高认识、遵约机制和其他事宜等8个方面的问题,在吸收各成员国意见的基础上,经过三轮磋商,形成了共同主席建议草案,提交到了2012年10月《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第11次缔约方会议(COP11)和有关《名古屋议定书》的后续会议审议。
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派员代表国家林业局参加了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的会议。我国政府代表团在会前认真准备了会议对案,在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和磋商,充分发表意见,推动议定书尽快生效,以有效保护我国丰富的生物遗传资源,争取正当权益。
2012年10月1日至19日,《生物安全议定书》第6次缔约方会议(MOP6)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1次缔约方会议(COP11)在印度海得拉巴召开。来自各缔约国(方)及国际机构、非政府组织的8 000多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中国政府代表团由环境保护部、国务院法制办、外交部、财政部、农业部、教育部、质检总局、林业局、海洋局、中科院和香港香港区政府等部门的40多人组成,分批参加了两个会议。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派员分别参加了这两个会议。经过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会议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国代表团圆满地完成了两个参会任务。
MOP6审议了3类18个议题,主要包括:(1)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机制的运作与活动;(2)有关财务机制和财政资源的事项;(3)能力建设;(4)转基因生物的处理、运输、包装和标识;(5)赔偿责任和补救;(6)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7)附属机构;(8)社会经济因素;(9)无意中造成的越境转移和应急措施;(10)通知要求;(11)监测与报告;(12)评估和审查等。为更好地完成会议任务,MOP6成立了两个工作组,分别负责以上议题谈判及审查。林业部门参加的议题主要有6个:转基因生物的处理、运输、包装和标识;赔偿责任和补救;附属机构;无意中造成的越境转移和应急措施;通知要求;社会经济因素。
COP11审议的事宜共13大类36个议题,主要包括:(1)《生物多样性公约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平地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的现状及相关发展;(2)《2011-2020年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实现《爱知目标》所取得的进展;(3)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和相关问题;(4)第10次缔约方大会决议提出的其他实质性问题、公约运作及财务机制等。为了更好地完成这些议题,会议成立了两个工作组(WG1和WG2),分别负责这些议题谈判及审查。国家林业局牵头负责的议题有森林生物多样性、内陆水域生物多样性、缺水和半湿润土地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全球植物保护战略及REDD+等6项议题,参与的有包括《生物多样性公约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平地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的现状及相关发展在内的15项议题。
通过这次参会,更多地了解了国际公约的运作与执行情况,对做好林业生物安全工作和加强遗传资源的管理,扩大林业的影响,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