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河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对美人榆的保护工作开启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依法维权的先例。
美人榆早在2006年就通过了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授权。但近年来,全国十多个省数百家单位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大量生产该新品种的苗木和接穗,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美人榆的知识产权。
为加大美人榆的保护、维权工作,河北林科院于2010年10月成立了美人榆维权办公室,专门开展侵害美人榆知识产权的证据收集、调解和起诉工作,运用法律手段打击侵权行为。先后聘请3个律师事务所6名律师对侵权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取证工作;并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中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北、山东、辽宁、河南、天津等12家侵权企业或个人提请诉讼。2011年5月,在河北林科院申请下,河北省林业厅组织厅综合执法处、科技处、省种苗站等单位的执法人员,对河北定州市的非法生产者进行了调查处理。此外,河北林科院积极为授权企业办理品种授权,使之成为美人榆的合法生产单位,截至目前,依法授权企业已达到25家。
除了加大美人榆新品种保护,河北林科院近年来还不断探索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有效途径,提升了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数据显示,河北林科院的知识产权实施率逐年提高,目前已超过60%;专利技术在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中的占有率超过80%;2010年,无公害黏虫胶专利技术以50万元成功转让;2011-2012年,美人榆授权生产企业22家,获得收入230多万元。之后,美人榆又以知识产权入股3家苗木公司,折价70万元。
在2010年成为全国林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以来,河北林科院知识产权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2010-2012年申请专利29件,取得专利授权23件,两年时间专利授权量是过去5年的2.6倍。(徐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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