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部署落实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及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重庆市林业局成立了重庆市林业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以下简称“双打”)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执法处、科技处、市林木种苗站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重庆市林业局科技处,科技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并明确专门人员1名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的通知》(渝林种〔2021〕35号),对全市的林业“双打”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重点突出林木种苗及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指导以及植物新品种权摸底调查等。落实专项经费23万元,用于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相关工作。
2.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在全市认真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共开展宣传活动42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9000份,制作横幅或宣传标语384条,制作宣传展板81块,受众人数达74200人(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现场宣传活动,发放《种子法知识汇编》《植物新品种与林木良种》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举办全市林业行政执法暨川渝执法协作培训班,邀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司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市纪委监委、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围绕林业行政执法纪律与廉洁自律要求、林业行政执法证据收集及运用、林木种苗及植物新品种保护类型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基础知识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培训人数达160余人。举办了2021年林木种苗质量监管暨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班,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双打”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植物新品种保护等内容,来自全市38个区(县)的林木种苗工作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3.健全监督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健全举报登记制度,在重庆市林业局官方网站发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各区(县)林业局也相应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及邮箱,落实专人负责,做好举报登记和种苗行政案件信息报送,确保执法行动公开透明。及时收集各区(县)林业行政案件报表,并按季度向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种苗司市场监管处报送案件报表。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的通知》(渝林种〔2021〕35号),对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等涉林院校、科研单位进行了现场摸底。下发《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1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调研工作的通知》(渝林种〔2021〕38号),由局分管领导带队,抽派专门人员组成3个调研组,深入万州区、武隆区、潼南区等6个区(县)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现场调研。截至2021年年底,重庆市没有出现林业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
4.加强交流协作,建立联合办案机制
与重庆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重庆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渝林防〔2021〕20号),对案件移送、接收以及立案监督的条件、流程、所需材料和时间要求进行了明确,探索建立林业部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联合办案机制、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和信息发布机制,切实实现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重庆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