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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发生一起毁林事件 70余二级保护树被“诛”





人民网湖北视窗4月1日讯(向光华 程锐 高秉喜)阳春三月,气候宜人。正是植树的最佳时节。然而,湖北省宜都市70多棵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樟树,却遭到了被“诛”的厄运。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记者前往事发地枝城镇余家桥村6组进行了实地采访。
  在村口,赫然立着宜都市人民政府印制的 “国家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封山育林区”的宣传牌,而被毁的樟树林就在不远处,记者数了数,大约有70多个树坑、树桩,有几棵树桩的直径达到40多公分。当地一位姓王的村民告诉记者,这片樟树林是该村的集体财产,自1983年封山育林后,一直没有人采伐。没想到,今年3月10日至14日,在木材贩子的带领下,70多棵樟树被陆续“放”倒,20年封山育林的成果就这样被遭塌了,“真让人心痛”!。
  村治保主任张祥华是当时参与伐树者之一,他告诉记者,樟树采伐是经过6组的几任组长和现任组长江波等人商议后决定的,共采伐40棵樟树。采伐后按每棵10元的价格卖给当地木材贩子赵吉全。所卖400元钱用于维修该组的人行桥及滚水坝。张祥华还透露,此事他曾给村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卞裕洲汇报过。当记者问此事林业部门是否知情时,张祥华说,据负责余家桥村的护林员杨新华介绍,木材贩子赵吉全办过樟树“采集证”。 “采集证”由宜都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负责办理,站长白家法告诉记者,赵吉全在封山育林区办过采集樟树的手续,规定其采集胸径20公分以下的樟树。白站长说,采集胸径20公分以上的樟树须经市林业局批准。2月13日,赵吉全在该站领取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申请表》,规定有效采集期为15天,采集范围是枝城镇的回龙墚、纸坊冲、黎坪三地,采集树数为300棵。2月23日,赵吉全再次申请采集胸径8—10公分的樟树400棵。白家法告诉记者,由于当天他非常忙,没有给赵吉全发放《申请表》。白家法说,胸径10公分以下的樟树,该站要提取10元的手续费,即成本价的20%;胸径10—20公分的樟树提取50元的手续费。当记者问及现场有不少樟树不是被挖,而是被伐时,白家法称,他们只负责审批挖樟树,不批砍伐。但他同时透露,赵吉全砍伐的有两个立方的樟树放在枝城粮管所院中,肯定有“问题”。据此,记者转而采访了宜都市林业局林政科长黄传喜。黄称,赵吉全所伐树木肯定没有办理任何合法手续。
  3月15日,记者在赵吉全家中见到了第一次的申请采集樟树表,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保护站签署的“同意采集,请局领导审批”的落款日期竟是“2004年3月23日”。可见这是一份“先斩后奏”的申请。同时,记者还看到大量盖过章却未填写的“木材调运单”,据赵说,这是枝城天保站随便发放的。
  记者在枝城镇采访时,有群众还举报,不仅是余家桥村,其他村同样有村干部与木材贩子违规采伐树木情况。本是封山育林区,何以被大量采伐?林业主管部门究竟在怎样发挥管理作用?当地群众强烈要求,要严惩乱砍滥伐树木的违法份子及其支持者。

关键词 林业政策  法律  森林资源  森林保护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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