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国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完善政策、创新机制的配套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已有18个省区市基本完成明晰产权任务,全国确权到户林地22.36亿亩,占总面积的81.69%。6825万农户拿到林权证,3亿多农民直接受益。公共财政支持制度、林业金融支撑制度、林权保护和流转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相继建立。林权保护管理服务工作日益规范,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在193个县展开。林业合作组织达到6.4万个,带动农户1846万户,经营林地3亿多亩。
集体林改有力地促进了兴林富民。通过林改,农民的家庭财产大幅度增加,农民兴林致富的热情极大地激发。据统计,全国林地直接产出率已由2003年的每亩84元提高到2010年的198元。2550个林改县农民林业收入占人均年收入的比重,由2009年的13%增加到20%以上,重点林区县超过60%,一些山区农民的收入超过了平原地区。
集体林改极大地促进了造林绿化,森林面积持续增长。“十一五”期间全国完成造林3.7亿亩,中幼林抚育4.7亿亩,义务植树117.2亿株。全国森林面积达到29.32亿亩,森林覆盖率达20.36%,活立木蓄积达149.13亿立方米。人工林保存面积达9.26亿亩,稳居世界首位。
经济日报 201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