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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森林保险灾后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各项政策措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森林综合保险条款(2022修正版)》《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2022-2023年度森林保险灾后治理及植被恢复工作,有效保障全盟林业生态安全,增强林业抵御风险能力。
  据实报灾,核准理赔资金
  全盟林草系统积极协助各保险公司进行实地勘查,如实收集整理受灾面积、虫害种类、受灾程度等数据,由保险公司根据林木受灾情况定损后拨付理赔资金,2022-2023年度全盟理赔资金为1175.06万元。
  专款专用,制定实施方案
  以“保险赔偿金专项用于原地原发灾后治理及森林植被恢复”为原则,确保药剂费、人工费、安全防护费、车辆台班费、查勘验收费等各项开支透明、合理,坚决做到专款专用,严禁骗取、挤占、截留、挪用;结合地理位置、气候、土壤、植被等情况,据实设计技术措施、进度安排、项目预算等内容,制定灾后治理及植被恢复项目实施方案,确保治理项目落实落细。
  科学治理,保证恢复效果
  全盟2022年的森林灾害分为风灾和虫灾。全盟各地采取“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方式,于今年5-9月开展灾后治理。风灾林地进行补植补造和林地清理作业,虫灾林地根据害虫种类配比最适宜的药剂采取车载式机械喷雾、便携式烟雾机人工喷雾等方式进行治理,防治效果达到80%以上。
  下一步,盟林草局将充分发挥森林保险在林草生态修复保护中的减震器、助推器作用,持续推动森林保险在兴安盟稳步发展、见实见效,加快推进兴安盟森林保险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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