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中国林科院与辽宁省农科院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国家林草局副局长彭有冬、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孙繁柏等出席签约仪式,并见证双方协议签署。中国林科院院长刘世荣、辽宁省农科院院长隋国民代表合作双方签署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将秉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建设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联合攻关和协同创新、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以及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为辽宁省及东北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和林草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国家林草局科技司司长郝育军,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巡视员李宝德,中国林科院副院长孟平、副院长崔丽娟,辽宁省农科院副院长孙占祥等共同见证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孟平主持。
刘世荣指出,中国林科院和辽宁省已有长期的科技合作基础,2016年5月,中国林科院与原辽宁省林科院共建了中国林科院辽宁分院,双方的科技合作日益紧密。此次与辽宁省农科院签约合作,是继新一轮机构改革后,中国林科院与新整合辽宁省林科院、固沙造林研究所、干旱地区造林研究所、杨树研究所、经济林研究所、森林经营研究所等科研单位组建的辽宁省农科院全面战略合作的新篇章。
刘世荣强调,作为林草科研国家队,中国林科院在国家林草原局的正确指导下,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对地方生态建设和林草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工作。先后和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全面科技合作协议,将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物多样性保护、经济林栽培等领域的一大批先进实用技术、优良品种和产业开发项目推广落地,对进一步完善林草业科研创新体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林草行业技术进步、助力精准扶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中国林科院在铁岭建立的榛子研究中心、在营口建立的辽东湾综合实验中心等都是成功的合作范例。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增进交流,通力合作,不断产出优质高效的创新性科研成果,更好服务辽宁省经济社会全面振兴和美丽辽宁建设。
隋国民代表辽宁省农科院对中国林科院给予院属林业“一院五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隋国民说,辽宁省农科院始建于1956年,是辽宁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2018年,在新一轮辽宁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中,将原省林业厅所属的林科院、经济林所、森林经营所、固沙造林所、干旱造林所和杨树所,以及省海洋渔业厅所属的海洋水产研究院、淡水水产研究院、淡水良种示范场9个单位与省农科院整合,组建了新的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新组建的辽宁省农科院,已成为涵盖种植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粮食、农机、农产品加工、农业信息等多领域、多学科的综合型省级农业科研单位,真正成为一个广义的、服务全省大农业的省级农科院。
新时代、新征程、新目标。隋国民希望双方在过去“一院五所”的合作基础上,将合作扩展到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的范围。着力在共同建立林业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示范基地,林木遗传育种、防护林、榛树育种与栽培、杨树遗传改良与高效培育、森林培育(经营)、半干旱区山地生态林业等学科领域联合攻关创新,互派科技专家顾问、加强人才培养,开展学术交流等方面促进双方的科技交流与合作,为林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上,双方的防护林学科领域科学研究团队、榛树育种与栽培领域科学研究团队、东北南部地区环保抗逆杨树遗传改良与高效培育领域科学研究团队、林木遗传育种领域科学研究团队、森林培育(经营)领域科学研究团队、半干旱区山地生态林业领域科学研究团队,也分别签署团队合作协议。
国家林草局国际合作司综合处,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农科院科研管理部、沙地治理与利用研究所、旱地农林研究所、林业科学院、杨树研究所、经济林研究所、森林经营研究所,中国林科院林业所、资源所、荒漠化所、院办、科技处等有关领导和专家参加签约仪式。(文:宋平/院办 孙钊/院省合作办 图:宋平/院办)
中国林科院办公室、院省合作办 201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