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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



近日,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黑龙江省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省林业草原保护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
《规划》提出,力争到2025年建成生态强省,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功能进一步提升;全方位推进林场所振兴,巩固生态脱贫成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林草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继续深化林草改革,全面推行林长制;林草资源在有力保护的基础上质量稳步提升,森林覆盖率达到47.32%,比“十三五”期末增加0.02%,森林蓄积量达到25.4亿立方米,比“十三五”期末增加3亿立方米;“十四五”期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5%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达到89.8%,湿地保护率达到50%;珍稀候鸟和旗舰物种生境得到有效恢复;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建成。
《规划》提出构建全省林草保护发展新格局。
全力向生态强省迈进。强化国内生态服务领先地位、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示范作用、壮大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根基。
优化林草空间保护发展布局。针对大兴安岭东部生态保育区、小兴安岭生态保育区、长白山北部生态保育区、三江平原重要湿地保护恢复区、松嫩平原重要湿地保护恢复区等5个生态保护修复区主要生态问题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黑龙江省是位置最北、纬度最高的边境省份,处于我国的重要区位,设立边境生态防护带。
加快形成林草绿色发展新业态。加快推进林草资源资产化管理、加快形成林草产业发展一体化进程;深入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建立全省林草协同联动新机制。广泛开展地方林草与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大兴安岭集团公司等大型国企之间合作,在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产业发展、社会民生保障等方面凝聚共识、协调利益,形成强大合力,切实提高地企协同发展水平。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的9项重点任务。
科学规划国土绿化:加强森林保育和质量精准提升、科学实施造林绿化、加快城市乡村美化绿化、合理优化防护林体系、强化沙化土地治理。
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大国家公园建设力度、提升自然保护区保护水平、增强自然公园生态服务能力。
加大草原保护修复力度:加大草原保护力度、科学修复退化草原、实施草畜平衡制度。
稳步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加大湿地保护力度、修复退化湿地生态功能、完善湿地生态监测体系。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全面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
发展林草现代化产业:构建生态优势产业新格局、推动林草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培育林草高端产业链、提高中俄林业经济合作水平、巩固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强化林草资源监管:全面推行林长制、创新林草资源监管体制、提高生态综合监测评价能力。
提高林草灾害防控现代化水平: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
全面深化林草改革:巩固扩大国有林区改革成效、继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统筹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推动草原管理改革。
加强支撑体系建设: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强化林草科技创新、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建设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强化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与良种繁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规划》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逐级管理推动的工作格局;强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实现全省林草行业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理顺全省林草行业发展规划关系,构建林草统一规划体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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