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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全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国家标准应用解读



  国家卫健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国家标准,于2023年6月30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铅、镉、汞、砷、锡、镍、铬、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氨联苯、3-氯-1,2-丙二醇的11项限量指标。
  积极响应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号召,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食品中污染物标准制定原则,结合污染物风险监测数据和暴露评估结果,确定污染物及其在相关食品中的限量,加强对食品中各种污染物限量值的评估和监测,做好污染物治理工作,把握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
  标准中,与食用林产品息息相关的食品类别,主要有:水果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油脂及其制品、香辛料类调味品、饮料类、酒类以及其他类共九大类。涉及的限量指标有:铅、镉、汞、砷、锡、镍、铬、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a]芘九大参数。对于蔬菜及其制品有规定的达5项,食用菌4项,油脂及其制品3项,水果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饮料类2项,香辛料类调味品、酒类、其他类1项。其中,铅、镉、汞、砷四项参数覆盖了大部分食用林产品类别,为绝大部分食用林产品提供了判定依据。
  与2017版标准相比,一是规定明确,更具针对性。修改完善了附录A食品类别,调整了食用菌中铅、镉、汞、砷四项重金属限量,修订后食用菌及其制品的重金属限量指标更加有针对性。二是增加了形态元素的测定(如:食用菌的无机砷等),进一步提升各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推动检测机构设备的更新以及检测人员能力的提升。三是铅的限量值的要求更加严格,对原料和产品的要求更高,倒逼生产企业加强原辅料进货验收控制,做好原料污染物项目监测。同时,加强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控制,使食品污染物的含量达到最低水平。通过源头和产品两手抓,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四是减少食品浪费,将稻谷和糙米中无机砷限量由0.2mg/kg调整为0.35mg/kg,维持大米中无机砷限量水平为0.2mg/kg,在保障消费者健康的前提下,扎紧老百姓粮袋子。
  “十三五”时期,我国林草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市场主体持续壮大,富民成效日益显现,林产品国际贸易稳中有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建设美丽中国作出了重要贡献。
  2021年,各类经济林产品产量首次超过2亿吨,并持续稳定产量,成为继粮食、蔬菜后的第三大农产品,丰富了我国食品来源,为守护国家粮食安全线助力。
  2023年5月,国家林草局印发《2023—2025年省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计划》,将此前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一个统筹两个全覆盖”升级为“一个统筹三个全覆盖”,明确提出三年内,各省(区、市)实现监测品种、区域和安全指标全覆盖。
  目前,我国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已覆盖99%的县(市、区),食品安全水平也不断提升。各地方部门积极开展各类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风险评估研究,基本实现各地方食用林产品主产区、特色优势林产品全覆盖,充分发挥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眼睛”和“雷达”作用,为食用林产品闭环监管和防控风险隐患提供技术支撑,坚决守住林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在持续监测下,推进了经济林树种结构调整、品种改良和基地建设,做优做强特色果品、木本粮油、木本调料、林源饲料等产业,打造了一大批特色经济林产业集群,提升食用林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佘佳荣 杨洁)
     中国绿色时报  2024-09-27

关键词 食用林产品  污染  有害因素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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