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34372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试论清代前期的林业政策和法规
作者单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科信所
母体文献 中国农史
年卷期 2004,23(1)
页码 19-26
年份 2004
分类号 S-092.49 K249
关键词 清代前期 林业政策 法规 乡规民约 清朝政府 护林碑
文摘内容 清代前期, 满族统治者为保护祖宗的发祥地, 把东北划为“四禁”地区, 森林得到较好的保护。但其他地区, 随着人口过快增长, 为安抚流民、解决粮食问题, 清政府不得不采取鼓励毁林开荒的政策。致使各地森林大量消失, 由此所引起的生态后果极为严重。由于永定河、黄河、长江等河流经常泛滥, 清代皇帝多提倡河堤植树, 但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解决国家财政, 供统治者消耗, 清代在各地设税关征收林业赋税。清朝政府虽颁布过一些与林业有关的护林植树诏令或条文, 但没有全国统一的森林法规。地方上的山林保护, 主要依靠乡规民约。因而护林碑大量出现, 但所起作用相当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