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30908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清明祭祖 引火烧身
作者 唐光礼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6年06期
年份 2006
分类号 D924.3
关键词 被告人 中方县 失火罪 集体林 犯罪行为 牌楼 恢复原状 遭受损失 烧毁 提起公诉
文摘内容 去年,中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附带民事失火案。被告人李茂均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将烧毁的中方县牌楼镇冯家湾村集体的林地在一年内更新造林。被告人李茂均系中方县牌楼镇冯家湾村村民。4月3日下午2时许,他与其妻儿来到本村的“后竹溪”给其亡父祭坟,在清理周围的茅草后,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砍倒的茅草点燃。忽然刮起大风,火顺着风势引燃了坟边的杉木林,烧毁杉木5.1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茂均失火烧毁林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同时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中方县牌楼镇冯家湾村的集体林木遭受损失,应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