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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森林遗传资源状况(下篇):资源利用与未来对策

编号sjly202500066

标题世界森林遗传资源状况(下篇):资源利用与未来对策

责任者 马牧源

日期20251218

年份2025

页码13

国别/机构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关键词 森林 遗传资源 资源利用 未来对策

资料来源林业知识产权动态2025年第6期

正文内容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方式正式发布《第二份世界森林遗传资源状况报告》。该报告中关于资源利用与未来对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1.许多国家都面临森林繁殖材料持续性或周期性的短缺,这对实现到 2030 年全球森林面积增加 3%的目标以及其他关于森林、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的全球承诺构成了挑战。
  全球对森林繁殖材料的需求很大,但在过去 10 年中,加强国家林木种子计划的力度一直不够。70%的国家制定了国家级计划,而其他一些国家在生产森林繁殖材料各种举措方面缺少国家层面的协调和监督。60%的国家表示设有推广计划以促进森林遗传资源利用。在全球范围内,各国共报告了 876 个具有商业化种质生产能力的树种。现有约 8.3 万处种子林(约 700 万 hm2)及 5 800 余处种子园(近 3.9 万 hm2)。通过宏观和微观繁殖技术,年均可培育逾 31 亿株苗木,但由于许多造林大国未报告年产量,该数字可能存在低估。各国年育苗量差异显著(从不足百万株至 150 亿株不等)。
  未经改良的种质资源在林业生产中仍占据重要地位。多国面临森林种质资源数量有限、质量不高的问题,市场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气候变化正影响着森林遗传材料的生产与推广应用,为林木遗传资源的使用带来新的复杂性。部分国家报告通过进口种子或幼苗弥补国内生产缺口,但进口通常仅能满足总需求的小部分。具备森林种质资源国际贸易认证资质的国家很少,这限制了进口潜力的发挥。多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均表示,其林木种子计划面临资金与人力资源的双重约束。这一现状对全球通过造林来改善民生(生产木材与非木质林产品)、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构成严峻挑战。
  一些国家就气候变化对森林繁殖材料生产的影响表示了担忧,认为受环境胁迫的树木可能导致结实量下降。但也有国家指出,某些地区因气温上升和降水模式改变,反而可能促进种子成熟。目前鲜有国家全面评估气候变化对种子生产与采收的影响。鉴于气候变化预计将改变树木开花规律和种子成熟周期,多国表示已为种子林和种子园的采种组织工作可能面临的额外挑战做好了准备。此外,不少国家提到在更替老化种子园方面存在困难。
  2.林木改良与育种计划目前仅聚焦于全球约 1%的树种,且大多数仍停留在第一代选育阶段。
  所有地区均持续开展了林木育种计划。开展林木育种计划的主要利益相关方包括:公共机构(覆盖 70%报告国)、私营企业(44%)及公私合作项目(30%)。另有 16%的国家报告有其他利益相关方参与,如注册慈善机构与非营利协会。全球近 500 个树种被纳入育种计划,其中亚洲涉及物种最多(185 种),其他依次为欧洲(112 种)、拉丁美洲与加勒比地区(108 种)及非洲(86 种)。
  报告中,60%的物种仍是第一代选育出的繁殖材料;另有 13%的物种虽已建立第一代种子园,但正根据子代测定结果进行淘汰筛选。8%的国家报告,对约 5%的物种开展了第 4 代选育 (当前最先进的育种材料)。杂交育种也是一种被广泛应用的育种方法,全球共报告了 34 种杂交树种。30%的报告国在树木育种研究中使用标记辅助选择技术,19%的国家表示正在使用基因组技术。目前已有 30 多个树种成功培育转基因品系,但其在实际林业生产中的应用仍十分有限。多国正利用基因编辑技术研究林木基因功能,并探索如何利用研究成果加速育种进程,不过该技术在林木育种领域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
  3.在天然林与人工林经营管理中,需加强遗传学要素统筹考量。
  重视遗传资源对于实现可持续的森林管理至关重要,对于维持天然林和人工林的适应力、恢复力和活力也至关重要。国别报告显示,森林经营者和政策制定者往往忽视遗传因素;即便予以关注,也更多地聚焦于人工林领域。尽管天然林通常被认为具备充足的遗传多样性,但其遗传背景往往缺乏系统记录。在全球尺度上毁林与森林碎片化速度虽已放缓,许多地区的采伐作业也趋于规范,但许多树种及其种群的遗传多样性匮乏(热带地区尤甚),且恢复进程缓慢。
  多国指出,最具破坏性的变化驱动因素包括气候变化(及其引发的干旱、火灾、风暴、病虫害频发等灾害)和外来物种入侵,这些因素给森林遗传资源管理带来严峻挑战。积极的一面是,部分国家报告显示,森林经营者和政策制定者日益认识到遗传多样性对于森林适应气候变化、抵御病虫害侵袭的关键作用。
  将遗传因素全面纳入森林管理,需要改进森林遗传资源信息收集的方法,将其作为常规森林清查的组成部分;应进一步研究将森林遗传资源数据应用于森林经营规划的方法;应加强利用现有及新兴技术手段,以此提升林木遗传资源的管理效能。
  4.部分国家在加强森林遗传资源保护、可持续利用和开发的制度框架方面取得了进展,但从全球范围看,仍存在相当大的限制和差距,特别是在人力和财政资源方面。
  52%的报告国表示它们拥有国家协调机制,如相关的国家委员会或工作组,但这些机制主要由政府和研究组织主导,而农民、森林所有者、私营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相对较少。约 58% 的报告国制定了国家森林遗传资源战略,但其重点多偏向资源保护,对资源利用与开发的关注相对较少。此外,森林遗传资源与其他相关政策的融合度仍显不足。例如,在提交报告的国家中,分别只有 66%和 48%的国家将森林遗传资源纳入国家森林政策和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74%的国家报告其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已涵盖林木遗传资源内容。
  各国在加强林木遗传资源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进展相对缓慢,部分国家指出自首份《世界森林遗传资源状况报告》发布以来,相关人力资源甚至有所缩减。在职业技术林业教育中很少系统涉及林木遗传资源内容,开设相关专业学术教育项目的国家更是凤毛麟角。许多国家还报告称,在筹措林木遗传资源工作所需资金方面面临困难。
  5.开展林木遗传资源领域的国际与区域合作,对落实《全球行动计划》至关重要且亟待加强。
  许多乔木及其他木本植物的分布范围跨越国家乃至大洲界线,且森林遗传资源面临的许多威胁也不会遵循政治边界, 因此国际与区域合作十分重要。各国均合作交流中获益良多,例如共享林木遗传资源管理信息、经验与知识,可提升工作效能,分摊成本并避免重复投入。69%的国家表示参与了森林遗传资源研发国际协作,70%的国家加入了区域林木遗传资源网络。部分国家指出,资金与人力资源的匮乏以及科研基础设施的不足,阻碍了其深入参与国际与区域合作进程。
  6.《全球行动计划》与各国报告的需求和优先事项高度契合。
  尽管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层面实施该计划已取得进展,但仍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与空白领域,需要持续强化行动。《全球行动计划》确定的 4 大优先领域至今仍具有现实意义。1)改善森林遗传资源信息的可得性和可用性;2)保护森林遗传资源 (就地和迁地保护);3)森林遗传资源的可持续使用、开发和管理;4)政策、机构和能力建设。因此,本报告所提出的行动建议以精炼形式体现了《全球行动计划》中明确的 27 项优先重点。森林遗传资源是森林和树木助力可持续发展、惠益民生、生物多样性与气候的基础支撑,亟需提升国际社会对《全球行动计划》及其全面实施必要性的认知。 (马牧源)